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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2017年上半年实践课程考试(考核)报名的通知

2017-02-24 17:2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上半年实践课程考试(考核)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考核)的专业及课程名称

二、实践课程考试(考核)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报考了以上担任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生,其实践课程的考试(考核)均由自考办组织实施。

1、报名条件

(1)原则上考生必须学完本门理论课程,成绩合格,方能报考该门课程的实验(上机)考核或课程设计。(报名时须出示理论合格的成绩单)

(2)报名时请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如请他人代报,须准确提供报考者本人的基本信息人的基本信息及所报考的科目,同时必需出示代报者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主考各专业实践环节的考生请于3月6日至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自考办公室报名。(地点:红河校区A区培训公寓107室,电话49418511。)

三、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暂定4月,地点在红河校区知津楼。

准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考核)注意事项

     考核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查询

成绩于当年5月下旬和11月下旬在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凭准考可上网查询。网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