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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休假的通知

2018-04-24 17:53

 

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休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8年“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休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4月30日(第九周星期一)的课。“五四”青年节休假时间为5月4日下午,全校14-28岁的青年休假半天,全校停课半天。耽误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安排补上。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不得组织集体校外旅游活动,要做好节日工作预案,各部门中干和有关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学工部牵头,各学院和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青年节活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