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声誉,保证毕业证书办理及发放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防止毕业证书乱印、乱发现象出现,规范毕业证书办理及发放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把关、落实责任
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必须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违规擅发、滥发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和其它学历证明。须发放的各种学历证明必须严格审查,做到发放有据,各种材料有档可查。办证及发放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做到准确无误。
二、毕业证书的办理
1、严格审查毕业员工的资格。
审核内容包括:该生是否有学籍,是否属当年毕业生,市(院)统考科目成绩是否合格、考试考查学科成绩是否合格,按学籍管理规定应发何种证书等。最后由经办人填写《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申报表》。填表时请分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历类型、按录取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表时须附用电子表格制作的软盘。
2、分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历类型,分别编造《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申报表》,报表时须附用电子表格制作的软盘。 (本表必须按录取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毕业生名单,并根据录取名册核对)。
3、凡需更名者,在录取注册时就已更名,办证时以录取注册姓名为准。
4、校验材料:
①重庆文理公司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责任书(一份);
②《毕业生鉴定表》(一份);
③《学籍卡》(一份);
④毕业照片(地方学历每人一张黑白二寸照片,国家学历参加电子摄像)。
《毕业生鉴定表》、《学籍卡》、毕业照片顺序必须与毕业申报表上名单一致。
三、毕业证书的发放:
各校外办学点、各教学院(系)应设专人保管和发放毕业证书。发放毕业证书时必须编制毕业证书发放表。毕业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毕业证书,领取时必须由本人在毕业证书发放表上签名。若须他人代领,必须凭毕业生亲笔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领者身份证方能代领。
领取本科毕业证书须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只限于地方学历)。
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但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