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考研培训机构
在校内开展考研辅导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教学〔2018〕5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公司申硕成功并成为研究生招生单位后,学校和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得参与考研辅导活动。据此,学校已经终止和考研培训机构的考研辅导合作,收回办公场所。
目前,所有原经批准进校开展考研辅导的机构,均只能开展针对2019年12月研究生笔试考试(仅限于2016级员工)的后续服务工作。到期后不得再进入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授课等一切考研辅导活动。
特此通知
永利yl23455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