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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使培训工作有序顺进行,需要对培训学员的出勤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培训期间实行考勤管理,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五项。

二、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各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小组学员考勤,将结果报告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负责全班考勤,并及时将考勤结果报教师培训部办公室;班主任及班主任助理不定时抽查。

三、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再参加学习之外的会议、考察等活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原因必须填写具体,不能笼统含糊。

四、中长期培训项目(15天以上)缺席超过总学时的10%,短期项目(15天及以下)缺席超过总学时的20%不予结业,并将通知学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

五、未请假旷课者,给予口头批评;旷课2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课3天者,给予退学处理。

六、学员请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请假1天以内者,由送培单位带班负责人或班主任批准,请假1天及以上者,由送培单位负责人或学员所在区县教委批准,并报永利yl23455领导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向送培单位带班负责人或班主任销假,否则,按超假记旷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

七、国培、市培项目学员考勤管理参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