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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6月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2021-05-26 10:09


各合作单位、广大考生:

2021年第一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申报

(一)时间:5月31日—6月11日。

(二)方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可从公司网站www.cqksy.cn进入,下同),除必须到现场申报的情况以外,考生尽量选择在网上申报。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交费标准按市物价、财政局(渝价〔2002〕408号)执行。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一)时间:5月31日—6月11日中午12.00前。

(二)责任主体:初审工作由公司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

(三)方式:初审工作与考生申报同期进行,对网上提交的申请采用网上初审,到现场提交的申请现场受理。考生一经申报,公司将尽快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将准确清楚注明驳回原因,必要时与考生电话沟通。

三、免试

如有免试需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考生类别

材料名称

备注

社会考生

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申请00051/00052或00018/00019科目者需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如不会填写可在现场填写

专科成绩单

需要申请03709、03708科目者提供,须盖专科学校教务处鲜章

助学考生

专科成绩单

盖有所在学校教务处鲜章

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备注:1.免试费用。按照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费用为15元/科。

2.免试材料收集时间:5月31日上午9.00—6月11日上午11.00。

3.集体单位收集完成并将相应数据录入系统后统一交至自考办,务必按免试系统顺序整理(准考证号由小到大)。

4.社会考生自行到红河A区志仁楼301上交相应免试材料,逾期不候。

四、毕业证书发放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公司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工作。申请证书邮寄的考生,公司将按考生所填写地址进行邮寄(到付);未申请证书邮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15日前到校领取,领取地址:红河A区志仁楼301办公室。(注:如有统一领取需求的集体单位可提前申请并告知员工不填写邮寄服务)。

五、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23-4980202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pdf